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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重新登记和发展档案学会会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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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10-23 | | |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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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档学〔2009〕5号
关于重新登记和发展档案学会会员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有关企业、各团体会员单位:
余姚市档案学会是群众性学术组织,目前已有团体会员77个,个人会员170余人,学会在我市档案事业发展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由于近年来机构、人员变动较大,给学会组织活动带来一定困难。为进一步摸清会员情况,正常、有序地组织学会活动,确保四届理事会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重新进行一次学会会员登记和新会员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员登记工作
凡以个人身份加入本会的会员,在自愿的原则下,均可重新登记。登记工作以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企事业为单位统一进行。登记时间:2009年10月14日—10月31日。逾期未登记者,视作自动退会。登记工作完成后,将填写好的《余姚市档案学会会员登记表》统一报送到市档案学会秘书处备案。
2、会员发展工作
根据《余姚市档案学会章程》,申请加入本学会会员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办理入会手续: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取得管理员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职称的档案工作者和从事其他专业工作,且热心于档案学研究并有一定成绩者;
(三)大、中专以上毕业,或具有高中学历,经过档案专业知识培训,从事档案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持证上岗证书的,有独立工作能力者;
(四)从事档案工作三年以上,热爱档案事业,有独立工作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者;
(五)热心档案工作和积极支持学会活动的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离退休干部。
愿意加入学会且符合以上条件的个人,可按规定填写会员申请表,在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有关此项工作的未尽事宜,请与本会秘书处联系。联系电话:62708934,传真:62709630,联系人:陈海玲。
附:余姚市档案学会会员登记表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会员 登记 发展 通知
抄报:省、宁波市档案学会、市社科联、市民政局、各理事
余姚市档案学会办公室 2009年10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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